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地市分布图   |  紫阳县老年人体育协会
紫阳县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(修订稿)
更新时间:2020-08-31

2019年6月10日经常务委员会审议修订稿

 

第一章   总则

    第一条   协会名称:紫阳县老年人体育协会,简称紫阳县老体协。英文缩写ZYSSA。(以下简称本会)。

    第二条   本会性质:本会是经紫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,是联系、组织全县老年体育工作者和爱好者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群众团体;是宣传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自愿为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。

    第三条   本会宗旨: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,弘扬敬老、爱老、助老的社会道德风尚,积极推进老年体育健身事业发展,为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质服务,为促进老体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服务。

    第四条   本会接受紫阳县教体局、紫阳县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,与各涉老组织协同开展工作。

    第五条   本会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决策、分工负责的工作方法,实行自我发展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律规范的管理制度。

    第六条   本会会址设在紫阳县城桥沟路世纪大厦409

第二章   业务范围

    第七条   本会的业务范围是:

    (一)组织推动全县各级老年体协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,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科学化、经常化、生活化;

    (二)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县、全市或区域性的老年体育健身展示、交流和比赛活动,组织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旅游活动;

    (三)培训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骨干队伍,传播老年体育健身科普知识,推广中国老年体协规定项目和本省本市自创项目;

    (四)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的调查研究、老体文化宣传、理论研讨和科学研究工作;

    (五)总结交流老体工作经验,评比表彰先进,组织评选健康老人

     (六)督促全县各级老年体协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和工作机构建设,建立健全专、兼职骨干队伍;

    (七)督促各镇党委推荐选拔镇老体协班子人选,报县委主管领导审定后,批复各镇老体协班子。

    (八)协助推进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建设,不断改善老年体育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;

    (九)组织参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市际、省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
第三章  会员

    第八条   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。各镇、县直党政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其他合法的老年人体育组织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

    第九条  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有下列条件:

   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 

   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   (三)在本会业务范围内,积极组织所在单位、行业系统的老年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活动。

    第十条  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   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   (二)经过一年以上考察考核属于先进团队的;

    (三)经本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;

   (四)由本会以正式文件通知。

    第十一条  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  (一)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  (二)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老体活动权和受本会委托参加省、市活动的优先权;

   (三)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、批评、监督权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  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   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   (二)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;

   (三)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   (四)向本会反映真实情况,提供相关资料;

   (五)推动本地区、本部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。

     第十三条   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。

     第十四条  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四章   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负责人的产生、罢免

    第十五条   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委员会全体会议。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代表,由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各有关部门、行业组织及涉老部门推举并经与本会协商确定。

    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:

   (一)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;

   (二)选举和罢免本会的委员;

   (三)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   (四)选举和罢免本会主席、副主席和秘书长;

   (五)通过聘请本会名誉主席、特邀委员、授予荣誉委员的决议;

   (六)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
    第十六条   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须有2/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开会,其决议、决定需到会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方能生效。

    第十七条   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。常务委员会为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常设决策机构。常务委员会由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组成。

    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:

   (一)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;

   (二)筹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;

   (三)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   (四)决定团体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   (五)提出增补和罢免常务委员以上的人事建议;

   (六)批复各镇老体协班子组成人员; 

   (七)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
    第十八条   常务委员会须有2/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    第十九条   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由本会主席主持。特殊情况下,也可采取其他形式召开。

    第二十条   本会设主席办公会,作为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。主席办公会由主席、常务副主席、秘书长组成,由主席或委托常务副主席主持。其职权是:

    研究、决定本会重要工作及其安排;

    协调、检查、推动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;

    决定本会副秘书长、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;

    研究决定重大活动开展的大额经费使用;

    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,并领导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。

    第二十一条   本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(一)坚持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政治素质好;

   (二)热爱本会工作,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,在全县老年体育战线有较高威望,或作出较大贡献;

   (三)县老体协主席应由曾经担任过县级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;

   (四)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。

   (五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   (六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
   (七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    第二十二条   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实行届期制,每届任期五年。换届时,可以连选连任,但一般不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委员全体会议2/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。

    第二十三条   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
    主席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(一)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、主席办公会议;

   (二)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、常务委员会、主席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;

   (三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
   (四)提名增补和罢免副主席、秘书长以及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;

   (五)处理其他重要事宜。

    第二十四条   本会日常工作实行协调会制度。协调会由常务副主席主持,或委托秘书长主持。其职责是:

   (一)负责承办落实主席办公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;

   (二)负责处理工作运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;

   (三)负责收集、汇总信息,定期向主席办公会汇报工作;

   (四)负责处置应急事件;

   (五)负责办理主席交办事宜。

    第二十五条   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(一)协同常务副主席主持协调会;

   (二)受主席委托,代表本会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;

   (三)负责本会对外交往、联络及宣传工作;

   (四)负责联系、协调指导本会各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;

   (五)按分工应由秘书长负责处理的其他事宜。

第五章  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    第二十六条   本会经费来源:

   (一)政府资助;

   (二)社会捐赠;

   (三)存款利息; 

    第二十七条   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和老体事业的发展,不得用于团体会员个人分配。

    第二十八条   本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实行自主经营、自收自支、自负盈亏,保证会计数据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并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。

    第二十九条   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委员全体会议和体育、财政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、赞助的,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
    第三十条   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,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
    第三十一条   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 

第六章  章程的修改程序

    第三十二条   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委员全体会议审议。

第七章 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    第三十三条   本会因政策原因导致机构变化需要注销的,由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    第三十四条   本会终止决议须经委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
    第三十五条   本会终止前,须依法依规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    第三十六条   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    第三十七条   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第八章   附则

     第三十八条   本章程经2019610日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,报下次全体委员会审议批准。在下次全体委员会未召开之前,先按常务委员会修订的章程执行。

     第三十九条  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紫阳县老年人体体育协会常务委员会。

   

 

骑行让我更快乐更健康

骑行让我更快乐更健康

骑行是一种健康自然的运动旅游方式,是一项有氧运动,能充分享受旅行的过程。是中青年人很好的一项健身项目,相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讲,只要身体适应于骑行,不乏为一种很好的锻炼方式。一个人,一辆单车,随时出行,简单又环保。在骑行的路上挑战你的体力、毅力,锻造面对困难时的承受能力,在骑行中安全到达终点,才是最重要的。

变老的路上

变老的路上

每个人都会有变老的那一天。作为我们来讲,都不希望自己过早的衰老,都想让自己的颜值永远都是那么的高。那么延缓衰老便是一门学问。即使变老,也要老得优雅、老得漂亮! 步入老年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。但在变老的路上,有人活得疲倦,老气橫秋;有人却活得轻松,老得漂亮。 我们要老的漂亮,“漂亮”它涵盖了“精彩、成功、幸福……”还有一股子说不出來的得意,那就是:

“闲人”中的忙人

“闲人”中的忙人

时下兴起一股健身浪潮,每当晨光泛起、晚霞落下,你可见广场上、公园里,大凡有休闲的地方,锻炼的人群聚集。随着音乐的响起,跳广场舞,打太极拳、柔力球的人们尽情地舞动;健步的、跳绳的、抖空竹的......个个酣畅淋漓。这些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人群,就是被人们戏称为“闲人中的忙人”。